关于公开征集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可行性研究机构入库资格审查结果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5-12-18
依据2025年1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公开征集律师事务所、会计事务所、可行性研究机构的公告,我单位已完成对所有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查,现将符合入库条件的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入库名单
1.律师事务所: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、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、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、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、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、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、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、福建力衡律师事务所、福建尚坤律师事务所。
2.会计师事务所: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、安礼华粤(广东)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、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、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、福建宏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。
3.可行性研究机构:深圳市德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、国泰君安财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。
二、公示期限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25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止。